農糧署糧商證明全面改採無紙化,不再發放實體證書,也再無期限限制

    因應政府實施無紙化作業,行政院農糧署,已於行政院院會通過「 糧食管理法 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刪除糧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。
 
​    糧商登記制度改革 :因糧商營業執照之有效期限為十年,自一百年十一月七日起,市場上已無糧商營業執照,改採無紙化作業,僅辦理登記,不再核發登記證。
 
    本公司之糧商證於107年12月14日後,自動展期無期限限制。
 
網址對照:
舊法規.第22條
 
新法規.第22條(刪除)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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